遇上交通意外時的常見問題及建議做法
如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傷者可向疏忽的一方提出索償。但如果在發生意外後處理不當,會影響到日後的索償程序,更有可能令傷者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 本文嘗試列出一些常見的問題及建議做法,以供在車禍中受傷的傷者作為參考。
問題 1: 意外後我需要向警察報案嗎?
建議做法 1: 發生意外後應盡快報案,警察到場後會就意外作出初步的調查,亦會在意外地點拍照及記錄涉及交通意外人士的聯絡資料。及後警方會對意外作出調查,如有充分證據顯示任何一方抵觸相關法例,警方便會提出檢控,這些資料和調查結果在日後的索償程序十分重要。 如果發生意外後沒有報案,在相隔一段時間後才打算向對方索償,除非有其他證據支持(例如行車紀錄),或對方主動承認責任,否則傷者會在舉證意外責任時遇到很大困難。
問題 2: 意外明明由對方犯錯引起,但警察到場後到對方卻說出相反的版本,怎麼辦?
建議做法 2: 如果雙方對意外過程各執一詞,警方會嘗試在現場附近尋找獨立證人查證意外經過,亦會嘗試尋找附近有沒有閉路電視拍攝到意外經過。 為保障自已,建議車主在車上安裝行車紀錄鏡頭,在萬一遇上意外時便能避免不必要的爭拗。
問題 3: 除了即場向警方報案外,我在現場還可以做什麼?
建議做法 3: 在安全的情況下,傷者亦應自行用手機拍照記錄意外現場情況,如車上裝有行車紀錄鏡頭便應將有關記錄保留。另外,如果在交通意外中有財物損壞,應保留該損壞的財物或拍照記錄。
問題 4: 對方即場和我提出直接和解,應該怎樣處理?
建議做法 4: 傷者一般不了解自己在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即場和對方和解往往不是最好的選擇。 再者,意外造成的創傷可大可小,傷者有可能在意外剛發生時感到傷勢輕微,但過了數天後才發現傷勢比想像中嚴重得多。如果即場和對方和解,金額可能遠低於合理金額。
問題 5: 如果我決定委托律師追討對方,需要有什麼準備?
建議做法 5: 傷者應該保留一切有關文件及記錄,例如警方口供紙、病假紙、醫療收據、傷勢的照片、車輛維修單據及其他財物損失的證據等。如果意外對收入造成影響,亦應該保留有關出糧紀錄作為證據。
由於估算賠償金額時都會涉及很多不同的考慮因素,每宗案件的情況都有差異,沒有標準的計算方式。而且,以上內容涉及非常專門的法律知識,如閣下有需要進一步協助,請聯絡本行的專業律師團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