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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 (下稱「本行」),由三位資深香港事務律師 - 歐陽志生律師陳天立律師何家傑律師 於二零一三年創立及擔任合夥人,歐陽志生律師 及 陳天立律師 已分別擁有超過廿六年及廿三年的執業資格及經驗,而何家傑律師則曾於二零零三受聘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後在二零零八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
本行多年來專責辦理各類民事及刑事訴訟案件,主要服務範圍包括僱員補償 (工傷賠償)人身意外傷亡索償 (交通意外、工業意外及 醫療疏忽)婚姻訴訟民事追討土地逆權刑事訴訟及保釋申請等服務。服務對象主要集中於社會基層普羅大眾,致力為社會各階層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爭取應有的法律權益。
除三位創行合夥人之外,本行另有七位香港事務律師為客戶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多位資深律師 (包括三位創行合夥人在內) 均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名冊的律師,可承辦法律援助處委託的受助人案件。另外,本行亦可協助及轉介有需要的社會基層普羅大眾申請法律援助。
歐陽志生律師 (合夥人)

 

歐陽志生律師為本行合夥人兼創行合夥人,於一九九四年獲取專業律師資格,擁有超過廿六年的執業資格,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多年來專責辦理工傷、交通意外引起的索償案件,至今帶領本行專業團隊處理案件超逾八千宗。歐陽律師一直秉持「真誠用心」的宗旨為客戶辦理每一宗案件,一直深受廣大客戶所信賴。

陳天立律師 (合夥人)

 

陳天立律師為本行合夥人兼創行合夥人,過去曾於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工作,其後於一九九七年獲取專業律師資格,擁有超過廿三年的執業資格,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何家傑律師 (合夥人)

何家傑律師為本行合夥人兼創行合夥人,於二零零三受聘於香港政府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後在二零零八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擁有超過十二年的執業資格,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陳佩君律師

陳佩君律師於一九九七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擁有超過廿三年的執業資格及經營,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黃浩峰律師

黃浩峰律師於二零一一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周小燕律師

周小燕律師於二零零五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吳肇邦律師

吳肇邦律師於二零一零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黃明蘭律師

黃明蘭律師於二零零九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亦為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張順永律師

黃明蘭律師於二零二一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

林永康律師

林永康律師於一九九八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

蘇可欣律師

蘇可欣律師於二零一四年獲取律師專業資格成為事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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